投標聯合體的資格是什么?
來源:
www.daochui.cn | 發布時間:2022年11月04日
投標聯合體的資格是什么?對于大型復雜的項目,一般靠一個投標人的能力是不可能獨自完成的,例如大型BOT項目,一般都是由多家實力厚的公司,組成一個投標聯合體,共同參與投標。把有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的聯合體當作一個整體,是指把該聯合體作為一個獨立的投標人看待,而不是指聯合體中的某一個成員的名稱。組成聯合體投標是聯合體各方的自愿行為,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,投標人也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。
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本法或者國 家規定的資格條件和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。這是對投標聯合體資質條件的要求。

(1)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承擔招標項目必備的條件如相應的人力、物力、資金等等。
(2)國 家或招標文件對招標人資格條件有特殊要求的,聯合體各個成員都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。
(3)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,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。如在三個投標人組成的聯合體中,有兩個是甲 級資質等級只能定為乙級。本條之所以這樣規定,是促使資質優等的投標人組成聯合體,防止貨商或承包商來完成,保證招標質量。為了規范投標聯合體各方的權利和義務,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書面的共同投協議,明確各方擬承擔的工作,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提交招標人。如果中標的聯合體內部發生糾紛,可以依據共同簽訂的協議加以解決。聯合體中標的,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。也就是說,不能以聯合體中某一投標人的名義與招標人簽定合同,聯合體中的某一方違反合同,招標人都有權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擔全部責任。